⒈ 明朝风俗,京城正月举行灯市,于十八日收灯。次日,男女倾城出西郊白云观,嬉游宴饮,名曰耍“烟九”。或称“淹九”。殆以灯事阑珊,未忍遽舍,取淹留之义。参阅明沈德符《野获编补遗·畿辅·淹九》。
⒈ 明 朝风俗,京城正月举行灯市,于十八日收灯。次日,男女倾城出西郊 白云观,嬉游宴饮,名曰耍“烟九”。或称“淹九”。殆以灯事阑珊,未忍遽舍,取淹留之义。参阅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补遗·畿辅·淹九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