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痰与口水。偏指痰。
引宋 李纲 《论治盗贼》:“治盗贼者,如医之治痰涎。”明 张介宾 《景岳全书·论证》:“痰,即人之津液。无非水穀之所化,此痰亦既化之物,而非不化之属也。但化得其正,则形体强、荣卫充。而痰涎本皆血气,若化失其正,则臟腑病、津液败,而血气即成痰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