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三度酌酒于三处为祭。
引《书·顾命》:“王三宿,三祭,三咤。”孔 传:“王三进爵,三祭酒,三奠爵。”蔡沉 集传:“礼成於三,故三宿、三祭、三咤。”《仪礼·乡射礼》:“俎与荐,皆三祭。”郑玄 注:“皆三祭,为其将祭侯也,祭侯三处也。”贾公彦 疏:“三处者,下文右与左,中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