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签注意见贴在正文上的字条。
引宋 张耒 《明道杂志》:“杨大年 奉詔修《册府元龟》,每数卷成輒奏之,比再降出, 真宗 常有签贴,有少差误必见。”明 胡应麟 《诗薮·宋》:“﹝ 真宗 ﹞命 杨亿 修《元龟》,属 陈彭年 校覈误处,必加签贴。”附贴字条。 宋 苏辙 《论黄河东流札子》:“近因访问习知 河 事之人,颇得其实,采画成图,随事籤贴,指掌可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