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qǐ fú
注音ㄑ一ˇ ㄈㄨˊ
⒈ 犹起复。古代官吏有丧,服未满而起用。
⒉ 指服满而起用。
⒈ 犹起复。古代官吏有丧,服未满而起用。
引《元典章·吏部·新吏》:“旧例居丧夺情起服之官,或是朝廷顾问儒臣,或是必用耆旧。”
⒉ 指服满而起用。
引《古今小说·吴保安弃家赎友》:“仲翔 起服到京,补 嵐州 长史,又加朝散大夫。”
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二九回:“席面上同座的,有两个京官:一个是主考,请假期满;一个是都老爷,丁艰起服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六四回:“瞒着你,是伯娘的主意,説你起服那一年,伯娘和你説过好几遍,要回去娶媳妇儿,你总是推三阻四的。”
⒈ 旧制父母之丧,三年期满,除去孝服,称为「起服」。
引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·第一七回》:「好歹在家里,安安分分的读书,用上两年功,等起了服,也好去小考。」
1.各位因而得以坐言起行,有成效地从属会做起,竖起服务的明灯,照耀本地有需要的人群,使大家得以和睦相处,相亲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