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zhí fāng
注音ㄓˊ ㄈㄤ
繁体執方
⒈ 按照常规办事。
⒉ 隋时纠察朝仪者持方木,谓“执方”。
⒈ 按照常规办事。
引隋 王通 《中说·周公》:“子曰:‘通变之谓道,执方之谓器。’”
《金史·董师中传》:“凡正人多执方而不通,独 师中 正而通。”
明 汤显祖 《牡丹亭·诊祟》:“师父不可执方,还是诊脉为稳。”
⒉ 隋 时纠察朝仪者持方木,谓“执方”。
引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:“元会,廷尉三官,与 建康 三官,皆法冠玄衣朝服,以监 东、西、中华门。手执方木,长三尺,方一寸,谓之执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