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得罪。
引明 李贽 《答焦漪园书》:“弟既远处,势难遥度,但不至取怒於人,又不至污辱此书,即为爱我。”明 李贽 《答耿司寇书》:“家贫无代书者,执笔草草,絶不成句;又不敢纵笔作大字,恐重取怒於公。”清 葆光子 《物妖志·兽类·貍》:“我只是左侧 孙 家新妇,因取怒阿姑,被逐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