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衡量简择。
引《北史·循吏传·张华原》:“州狱先有繫囚千餘人, 华原 科简轻重,随事决遣,至年暮,惟有重罪者数十人。”《北齐书·文苑传·樊逊》:“又问刑罚宽猛, 逊 对曰……但令 释之、定国 迭作理官, 龚遂、文翁 继为郡守,科简律令,一此宪章,欣闻 汲黯 之言,泣断 昭平 之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