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纯利。
引宋 欧阳修 《乞罢铁钱札子》:“一岁不过铸得十六万贯,内除约六万贯为官本外,只获浄利十万贯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:“若即 河北 产矾地置场官买,增价出之,罢运 晋 矾,则官获浄利,无运载之劳,民资地产,省犯法之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