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有关刑的成语
有关刑的成语
有关刑的成语共收录33个
成语 | 解释 | 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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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刑峻法 | 峻:严酷。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。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 |
刑期无刑 |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,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。 | 语出《书 大禹谟》:“刑期于无刑。” |
果刑信赏 | 谓赏罚严明。 | |
刑余之人 | 余:以后。①特指太监或受过宫刑的人。②也指受刑致残的人。 | 《史记·孙子吴起列传》:“齐威王欲将孙膑,膑辞谢曰:‘刑余之人不可。’” |
以刑致刑 | 谓对重罪施以轻刑,则罪犯无所畏惧,其结果将导致不断用刑。 | 《商君书·靳令》:“罪重刑轻,刑至事生,此谓以刑致刑,其国必削。”又《去强》:“以刑致刑,国治。”《韩非子·饬令》:“罪重而刑轻,刑轻而则事生,此谓以刑致刑,其国必削。” |
明正典刑 | 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 | 宋 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 |
刑于之化 | 指以礼法对待。后用以指夫妇和睦。 | 《诗 大雅 思齐》:“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”郑玄笺:“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。” |
以刑止刑 | 犹以刑去刑。 | 《周书·武帝纪下》:“以刑止刑,世轻世重。罪不及嗣,皆有定科。” |
刑措不用 | 措:设置,设施。刑法放置起来而不用。形容政治清平。 | 战国·赵·荀况《荀子·议兵》:“威厉而不试,刑错而不用。” |
政简刑清 | 指官吏的政绩显著;社会安定;人民乐业。政简:施行轻微的赋役或减免繁文缛节的政治措施。刑清:很少施用刑罚。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齐太公世家》:“太公至国,修政,因其俗,简其礼。” |
以刑去刑 | 用刑罚遏止刑罚,意谓从重量刑,使百姓畏惧而不敢犯法,以收到不用刑的效果。 | 《商君书·靳令》:“行罚,重其轻者,轻其重者,轻者不至,重者不来,此谓以刑去刑,刑去事成。”高亨注:“‘轻其重者’一句是衍文,《韩非子·饬令篇》无,是其证。”又《去强》:“以刑去刑,国治。” |
讳兵畏刑 | 谓慎于用兵和用刑。 | 宋·张耒《大礼庆成赋》:“讳兵畏刑,后货食兮。政有损易,兹不易兮。” |
明刑不戮 | 指刑罚严明,人民就很少犯法而被杀。 | 《商君书·赏刑》:“故禁奸止过,莫若重刑;刑重而必得,则民不敢试,故国无刑民。国无刑民,故曰:‘明刑不戮。’” |
僭赏滥刑 | 赏的不是有功的人,罚的不是有罪的人。泛指赏罚不当。 | 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善为国者,赏不僭而刑不滥。” |
严刑峻制 | 犹言严刑峻法。 | 晋·陆机《豪士赋》:“惧万民之有服,则严刑峻制,以贾伤心之怨。” |
义刑义杀 | 适当的刑罚与死刑。 | 《尚书·康诰》:“用其义刑义杀。” |
省刑薄敛 | 省:减少;敛:征收。减省刑法,薄征赋税。 | 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77回:“勤于国政,省刑薄敛,养士训武,修复关隘。” |
威刑肃物 | 以严刑使人恭顺。 | 南朝·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政事》:“桓公在荆州,全欲以德被江汉,耻以威刑肃物。” |
决狱断刑 | 决:判决;狱:讼事;断:决断,判断。审理诉讼,判定刑罚。 | 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:“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,及典理官,决狱断刑,多依矜恕,乃条诸重文可以轻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行,著于令。” |
繁刑重敛 | 繁:多;敛:征收。繁重的刑罚和赋税。 | 明·张凤翼《红拂记·张娘心许》:“只为着土木疲民,况边庭黩武连年,繁刑重敛谁不怨?” |
详刑慎罚 | 详:审慎。审慎地量刑和处罚。 | 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详刑审罚,明察单辞。” |
刑天争神 | 刑天:神话人物。刑天同天帝争夺神位。比喻大无畏的精神。 | 《山海经·海外西经》:“刑天与帝至此争神。帝断其首,葬之常羊之山。” |
隆刑峻法 | 刑法重而严。 | 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议者以为隆刑峻法,非明王急务,施行日久。” |
遁天之刑 | 谓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。 | 《庄子·养生主》:“是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古者谓之遁天之刑。” |
扑作教刑 | 扑:古代刑具;教刑:教学中对学生的体罚。用扑作责罚学生的工具。 | 《尚书·舜典》:“象以典型,流宥五刑,鞭作官刑,扑作教刑,金作赎刑。” |
非刑拷打 | 非刑:法律外的残酷肉刑。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。 | 罗广斌《红岩》第15章:“在渣滓洞对江姐进行非刑拷打,很显然,这是敌人疯狂的报复!” |
刑马作誓 | 刑:杀。杀马饮血,立誓为信。比喻庄重的誓约。 | 西汉·刘向《战国策·齐策》:“且臣闻齐、卫先君,刑马压羊,盟曰:‘齐、卫后世无相攻伐,有相攻伐者,令其命如此。’” |
明刑弼教 | 弼:辅助。用刑法晓喻人民,使人们都知法、畏法而守法,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。 | 《尚书 大禹漠》:“汝作士,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。” |
刑仁讲让 | 刑:通“型”,式样,以为准则。以仁爱为准则,讲求礼让。 | 西汉·戴圣《礼记·礼运》:“著有过,刑仁讲让,示民有常。” |
当刑而王 | 谓先经受磨难而后飞腾黄达。 | 《汉书 黥布传》:“少时客相之,当刑而王。及壮,坐法黥,布欣然笑曰:‘人相我当刑而王,几是乎?’” |
非刑吊拷 | 非刑:法律外的残酷肉刑。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。 | 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第15卷:“我实不曾为盗,你们非刑吊拷,务要我招认。” |
非刑逼拷 | 非刑:法律外的残酷肉刑。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。 | 明·东鲁古狂生《醉醒石·假虎威古玩流殃》:“他非刑逼拷,打死平民,纳贿诈财。” |
繁刑重赋 | 过重的刑罚和繁多的赋税。亦作“繁刑重敛”。 | 宋·苏轼《东坡志林》第五卷:“齐景公不繁刑重赋,虽有田氏,齐不可取。” |